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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环路以南、五台山路以东地块电子厂房项目110kV变电站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8浏览次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环路以南、五台山路以东地块电子厂房项目已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盐开行审经备〔2024〕1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东投光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城东投光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中专业工程暂估价南环路以南、五台山路以东地块电子厂房项目110kV变电站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环路以南、五台山路以东地块电子厂房项目110kV变电站设计服务

      2.2项目建设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潮中河以南、五台山路以东、黄浦江路以北、峨眉山路以西。

      2.3项目建设规模:新建110kV变电站一座,形式为预制舱式变电站,容量40000kVA(最终以批准的供电方案为准)。工程估算总造价约3030万元;设计服务费约75.75万元。招标人保留调整项目建设规模的权利。

      2.4质量标准:合格。

      2.5设计服务期限: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0 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工作并提交合格的成果文件,成果文件须通过相关部门评审和供电部门审查,施工图能直接满足预算编制及施工要求。

      注:所有时间节点必须满足招标人建设进度要求,且施工过程中及时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直至本工程施工结束验收合格为止(现场设计代表须根据项目需要驻场提供设计咨询服务),同时需按招标人要求的工程进度计划排定具体出图时间。

      2.6招标范围和内容:南环路以南、五台山路以东地块电子厂房项目110kV变电站设计。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变电站接入咨询(含选线报告可研)、方案设计(含站址及线路路径方案报批)、站址内场地勘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后续施工招标配合)、各设计阶段的图纸及方案报审直至通过审查(设计文件须通过供电部门评审及相关部门审查,中标人负责图纸送审、对接和修改),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包含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技术咨询、施工驻场服务、参加试车(试运行)和工程竣工验收等)等设计总承包服务,以及储能站相关电气预留设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和内容调整的权利。

      所有成果文件均需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设计标准、规范、规程要求和设计任务书要求,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评审和供电部门审查(中标人负责图纸送审、对接和修改)。施工图设计确保通过图纸审查并满足施工要求,确保达到相关深度标准要求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在合理科学的基础上节省投资。

      2.7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3.1.1 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 类似业绩要求:无。

      3.1.3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

      3.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5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有所在单位相关证明)。

      3.4本次招标不允许 组建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3.2、3.3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及总平图等,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处自行下载。

      5.2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壹佰元整(¥:100 元)。

      5.3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东方集团网(http://www.ydfjt.cn/),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最高投标限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8日09时00分。

      7.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3.4款。

      8. 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盐东方集团网(http://www.ydfjt.cn/)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东投光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5号国际软件园6号楼B座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515-6808695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长亭路3号长亭商厦1幢南楼(东电梯)501室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18705105648

      电子邮件:676881966@qq.com
     

      2026年 03月18日

      附 件:南环路以南、五台山路以东地块电子厂房项目110kV变电站设计服务.rar